寡婦年與孤鸞年的傳說
謝達輝博士東森新聞訪問說到
2005年歲次乙酉,生肖屬雞,最近流傳著2005年為『寡婦年』之流言,
且越傳越廣,甚囂塵上,害得一些年輕朋友們心裡一慌,人云亦云,
不明就裡的趕在今年年底前匆匆點起花燭趕進洞房,
但到底為什麼會叫做寡婦年呢?
如果雞生而有知,必會『大嘆人類無知愚昧,何以寡婦年干『雞』底事?
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?』,
來,讓謝達輝說給您聽~
要了解『寡婦年』的之前,得先提一下『孤鸞年』,什麼是孤鸞年呢?
就是在一年之中有兩個立春的節氣,該年就稱之為孤鸞年,
但謝達輝事先聲明,孤鸞年是一個無稽之談,
那是好事者及一些語不驚人死不休的人,所編照出來的花招,
按照中國古代設立曆法,
係以十五天為一個氣,三十天為一個節,一年共有十二個節與十二個氣,
並以『立春』為一年的起點,依次是『立春、雨水、驚蟄、春分、清明、
穀雨、立夏、小滿、芒種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、立秋、處暑、白露、秋分
、寒露、霜降、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、大寒』,
終於大寒,再從立春開始,循環不息。
其中『立春、驚蟄、清明、立夏、芒種、小暑、立秋、白露、寒露、立冬
、大雪、小寒』就是『節』,另外十二個就稱為『中氣』,
我國曆法並非一個月就剛好三十天,而是大月設為卅天,小月設廿九天,
但節氣還是固定三十天為一個節的運行,為了符合曆法的運作,
所以「三年一閏,五年再閏」即每隔第三年及第五年就必需置閏月
(即該年多出一個月)去調整它,
也因為閏月的關係那一年之中可能會出現兩個「立春」,
這出現兩個立春的年就被多事者稱為孤鸞年。
例如2004甲申年,農曆一月十四日才交立春,該年閏二月,多了一個月,
所以年底十二月二十六日就交立春,在同一年中出現兩個立春日,
因此好事者認為一年之中有兩個「春」,若結婚就會導致桃花特別重
而造成婚姻災厄,夫或妻一方若犯桃花,則另一個必被冷落而形成孤鸞,
故稱之為『孤鸞年』。
先讓吾人來看看近幾年的立春節落點在那裡:
*甲申年:2004年01月14日交立春。國曆2004年2月4日。雙立春(孤鸞年)
*乙酉年:2004年12月26日交立春。國曆2005年2月4日。無立春(寡婦年)
◎丙戌年:2006年01月07日交立春。國曆2006年2月4日。雙立春(孤鸞年)
◎丁亥年:2006年12月17日交立春。國曆2007年2月4日。單立春
 戊子年:2007年12月28日交立春。國曆2008年2月4日。無立春(寡婦年)
*己丑年:2009年01月10日交立春。國曆2009年2月4日。雙立春(孤鸞年)
*庚寅年:2009年12月21日交立春。國曆2010年2月4日。無立春(寡婦年)
 辛卯年:2011年01月02日交立春。國曆2011年2月4日。單立春
◎壬辰年:2012年01月13日交立春。國曆2012年2月4日。雙立春(孤鸞年)
◎癸巳年:2012年12月24日交立春。國曆2013年2月4日。無立春(寡婦年)
從上述交立春日的時間表上清楚看出2004甲申年有兩組立春日,稱為孤鸞年,
2005乙酉年,因為立春日已於2004年12月26日提早交立春,
而下一個立春是到2006年一月七日才出現,故2005年整年都看不到立春日,
好事者就把它叫做「寡婦年」,
2006年又出現兩個立春,又是孤鸞年了,這真悲哀,因為2005乙酉年屬於雞年,
所以有人硬把它跟「雞」扯上關係,說什麼「公雞」是「公有的」不專屬於
某隻「母雞」,所以在乙酉年結婚的新娘(母雞)是「寡婦雞』,
這真是不倫不類!
上表可以看出從2004至2016年中,只有三年為正常的單立春年,
其餘十年不是孤鸞年就是寡婦年,那對適婚年齡的青年男女啟不是都不能結婚,
如此必天下大亂矣!
以上所述的「孤鸞年、寡婦年」可見是完全沒有根據,胡說八道的,
不然2004年孤鸞年不可結婚,2005年寡婦年更不可結婚,
連續兩年不可婚豈非天下大亂(關係到生育、人口分配、學童讀書、就業、
商業行為、政府行政……)。
謝達輝認為婚緣的優劣與個人八字中的固定屬性,如天干、地支的刑沖剋害,
六神的興旺衰弱與大運、流年的變動因數有關(稱為先天命),
以及婚後交友、工作環境、生活圈產生交織關連(後天環境),
與兩組立春日或沒有立春根本扯不上任何關係,
最重要的是一切禍福均掌握在您個人手中,而非取決於兩個立春的孤鸞或
沒有立春日的寡婦傳說。
親愛的青年朋友與天下慈愛的父母親們,相信您看完了我這篇文章分析後,
絕對不會再去相信這無聊的傳說,讓那些好事者及語不驚人死不休
的命理大師不要再妖言惑眾!
不用太迷信也不用禁忌一大堆
凡事沒有絕對的
俗云:有法就有破
孤戀年並非結婚就不好
你看時下一大堆挑好日子好時辰結婚的
不也一大堆離婚嗎
其實只要八字合流年
由專業的合婚老師幫你看
並非每個人都不能在孤戀年結婚~
以上節錄至 雅虎奇摩知識+

璽卡婚卡喜帖設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
        繼安老津貼每月三千元、生育補助一萬五千起跳後,被
雜誌評選為最幸福城市的新竹市,為刺激年輕人結婚意願、
降低離婚率,將推動首創結婚獎勵辦法,初步研擬每對新人
發給五萬元。若依新竹市近年平均每年兩千七百對新人估算
,一年須款一億五千萬元。
        市議員林耕仁昨天在市議會總質詢表示,新竹市多次獲
評最幸福城市,不過,他對於少子化以及未婚人數持續增加
感到憂心,因為經濟不景氣,想結婚卻沒錢結婚的年輕人也
增多。  
一年預算 增加一億五千餘萬~
        為刺激結婚率,並為新人促成佳事,他提議新竹市再創
另一個第一,開辦結婚獎勵金措施,以此先刺激年輕人結婚
,進而才能鼓勵生產。
        市長林政則表示贊同,在市府財政允許下,每對新人發
給五萬元結婚基金應為恰當,若市議會通過,他一定發。
        林政則表示,近幾年新竹市的平均結婚對數在兩千七百
餘對上下,以此估算,未來若發給每對五萬元獎勵金,一年
得增加一億五千餘萬元支出。
        目前新竹市政府提供的國中小學免費營養午餐,每年支
出約兩億三千萬元,中央可望在這兩年全面埋單,市府打算
把營養午餐補助移作結婚獎勵福利,綽綽有餘。林政則強調
,這項辦法確有可行性,他會指示相關科處討論,研擬施行
辦法。
考慮設定門檻 否則喪失美意
 
     市府相關單位也考量,未來一旦實施結婚獎勵辦法,必
須要設定門檻,例如至少設籍並實際居住一年以上、禁止「
惡意」再婚、婚後至少三年(或者更長)不得離婚,否則追
回獎勵金…等配套,否則,市府編再多預算都不夠,也喪失
獎勵的美意。
新聞資訊由"中時電子報"轉載

璽卡婚卡喜帖設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當準新人決定廝守一生時,有關訂婚、結婚的相關事宜
儘早準備,並研擬「預算表」,開列「實際費用清單」
,以便掌握開銷。準新人應自行安排時間,儘早逐一完
成。才不至於讓所有時間都不夠使用~
1. 婚前健康檢查
2. 選購囍餅(蛋糕或禮盒),印製「喜卡」。
3. 選購訂婚戒指。
4. 選購訂婚日男女雙方應備辦及互贈的禮品。
5. 洽詢婚紗攝影、美容美髮公司。
6. 準新娘擬訂護膚護髮計劃。
7. 預訂喜宴餐廳及菜單(結婚旺季時「喜宴」預訂不易,宜六至二個月前儘
 早洽訂)。
8. 喜帖設計印刷。
9. 寄發喜帖。
10. 開列婚禮幫忙親友名單(含男女儐相、男女花童、證婚人及工作人員)。
11. 訂製西裝、新娘平日服飾及內衣。
12. 選購新床、傢俱、佈置新房。
13. 選購嫁粧百貨、家電。
14. 預租禮車(親友有名車者可洽借,或洽禮車租賃公司、攝影公司)。
15. 預訂捧花胸花 ( 洽攝影公司或花店。捧花應以淡雅清純為主,不宜過於
  濃豔,以免搶走新娘之光采,且要配合新娘身高來設計花型。胸花通常
  選與捧花同一系列為佳,較流行的是素雅的蘭花,還有百合、太陽花、
  天堂鳥。捧花較常見的是玫 瑰、石斛蘭、馬蹄蘭等,而以火鶴的價格最
  高 )
16. 研擬蜜月旅行計劃 ( 洽旅行社)。
17. 訂購喜宴糖果、瓜子及送客糖果。( 一般十人一桌時,喜宴 糖以「一斤
  配 三桌」,大飯店十二人一桌時,則「二斤配五桌」,再加「送客」所
  需之量,即為喜宴糖之總量 )。
18. 刻龍鳳對章 ( 結婚日宜備妥新人、主婚人、證婚人印章 )。
19. 多準備紅包袋(訂婚、結婚日新人及雙方長輩應隨身多備「 紅包禮」,
  例如:一袋兩百、六百、一千二……不等,以應 付不同人事之需)。
20. 婚禮典禮用品之準備,如結婚證書、簽名綢、禮金簿、拉抱 、禮條、彩
  紙、噴彩、胸花(通常新郎新娘配戴鮮花,主婚 、證婚人、男女儐相等
  用海綿花、緞帶花或鮮花均可)。

璽卡婚卡喜帖設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台灣傳統訂婚禮俗程序
 出    發:由男方攜帶六或十二件禮,鳴炮出發前往女家,將至女家前百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公尺再鳴炮,女家亦鳴炮回應,表示準備妥當。 
 迎    賓::媒人先下車,其餘的人接著下車,新郎由女家幼輩開車門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出。 
 介    紹:男方親友依序入女家,媒人正式介紹雙方親友認識,先介紹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男方給女家。 
 納    徵:男方抬春樹禮物進入女家,女方接受後並予紅包;將禮物陳列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大廳,媒人居中將大小聘、金飾、禮單點交女方家長,女方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親友將禮物收好,並在神明桌上陳列供品。 
 奉甜茶: 女方長輩請男方親屬依長幼入座,新郎居末。準新娘由一好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命婦人引導出堂,捧著甜茶向男方來賓敬茶。 
 壓茶甌:片刻後新娘出堂收茶甌,男方親友需以紅包壓茶甌。
 戴戒指:在雙方家長親友的福證下,準新娘面向屋外坐在自家正廳中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央(若招贅則面向內)坐高椅,低椅翹腳;戴戒指於中指(男左女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右)。準新郎將紅包交給準新娘。 
 改稱呼: 媒人引導雙方改換稱呼。 
 祭    祖:舅父點燭燃香,媒人在旁念吉祥語,隨之由女方父母祭拜神明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祖先,稟告婚事已定,祈求保佑。 
 回    樹:女家對男方所送來的禮物和聘金接受部份,並回禮以男用禮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物六或十二件。 
 訂婚宴:訂婚儀式完成後,女方備茶點開筵席來招待男方(座位男右女左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)女方備雞腿紮紅紙附上紅包一份給男方幼輩,男方除備壓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桌禮外並贈給所有幫忙的人紅包答謝。 
 送   客: 宴畢,男方賓客啟程回家,女方幼輩捧面桶給男方客人洗手,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外餐廳則免,送客不說再見。 
 訂婚準備事項
 聘   金: 大訂:數目大以示男方慎重程度,一般女方會退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小訂: 用紅紙封好不顯示數目贈給女方。 
 喜   餅: 感謝女方家長養育之恩,並用以分贈親朋好友作為 訂婚通知,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示女兒要嫁了。 香、炮、燭、金:用以敬神祈福。 
 熟牲禮: 敬神祭品,包括雞魚肉米酒各一。 
 四色糖: 冬瓜糖、金棗、冰糖,象徵新人甜甜蜜蜜。 
 上頭布: 十二件或六件新娘衣料首飾,婚禮當天新娘應全部穿戴,以示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尊重。 
 豬半隻或豬腿一隻,可用洋火腿替代。
  伴頭花: 插在準新娘頭上的喜花。
  福    圓: 祝福新人圓滿多福。
  鮮魚生雞各六;表示年年有魚、朝氣蓬勃。
  麵    線: 有白頭偕老之意。
  好酒兩打:喻意一年二十四個節氣中都平安順遂。
  相見禮: 新郎贈予開車門的小孩。
  吃甜茶:新郎為親戚準備,於新娘奉茶時送給新娘。
  舅仔禮:新郎贈給準新娘未婚的弟妹。 
  端臉盆禮:贈給端臉盆來賓洗手之幼賓。
  端茶禮:送給引導準新娘奉茶之福祿雙全之婦人。
  點燭禮:送給舅舅點燭祭祖之禮。
  拔面禮:送給準新娘化妝禮。
  酒席禮: 俗稱「壓桌」,視女方備辦酒席的費用。
  媒人禮:應比女方稍多。 預備甜茶。 甜湯圓、點心。 酒席。 贈予準新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郎的禮六件或十二件作回禮之用。 教蓮蕉花或石榴花喻子孫綿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延之意。 禮官、媒人禮。 
 婚禮準備行程
 挑選婚紗攝影禮服公司。 
 定日子、挑結婚場地,以免向隅。 
 計劃蜜月旅行,若是海外旅遊,則要慎選旅行社、辦妥護照。 
 新居裝潢。 
 確定婚禮儀式與場所並印製喜帖。 
 婚紗攝影完成。 
 擇吉日搬家。 
 準備婚禮必備品 : 戒指、放大婚紗照、手套等 (12件禮)。 
 喜帖寄出。 
 敲定喜宴料理。 
 蜜月行程敲定並向公司申請假期。 
 婚禮內容、時間安排,確認工作人員。 
 確認結婚當天的禮服、新娘捧花、花童、花籃、胸花。 
 敲定宴席場所及佈置細節。 
 婚禮內容、時間再確認。 
 宴會場合所需 : 水酒、 香煙、糖果、瓜子。 
 結婚證書、印章、戒指確認。 
 安排遠道而來的親友住宿。 
 隨身行李及錢包、禮服、化妝箱。 
大喜之日
 
結婚前夕 
 祭    拜: 男方在婚禮前一天要祭拜天地組先,告知有婚事要舉行 。 
 安慶禮: 依八字、房屋座向...拜母床。

璽卡婚卡喜帖設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
結婚典禮 wedding ceremony
結婚紀念日 wedding anniversary
蜜月 honeymoon
主婚人 officiator
牧師 pastor
女花童--flower girl (女花童通常是拿小花藍)
男花童--ring bearer (男花童通常是捧小戒指或聖經,絕對沒有flower boy)
小伴娘--junior bridesmaid (場面大的婚禮才有這種小伴娘)
伴娘--maid of honor / bridesmaid
伴郎--best man/ bridesman
婚紗店Wedding (planning) studio
捧花 Bridal bouquet
婚紗 Wedding dress
鑽戒 Diamond ring
結婚戒指 Wedding Rings (一定是兩個, 要加 s)
結婚證書 Marriage Certificate 結婚執照 Marriage License
頭紗 Bridal veil/Head piece (普遍的說法)
禮車 Limousine
囍糖 Treats
謝卡 Thank you card
拉炮 Banger/Cracker
紳士服 Tuxedo
囍花 (Wedding) Floral arrangements
小花籃的英文<花童提的> Flower basket
男生西裝上的花: Boutonnière
伴娘手上的花: Corsage
禮成灑的小纸削: (Wedding) Rice
結婚請帖Wedding Invitations
婚紗1. a bridal veil / wedding dress / wedding gown
婚紗照 wedding pictures / photographs / album
美髮美容新娘秘書 - Wedding Planner

璽卡婚卡喜帖設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別忘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結婚登記日即是婚姻生效日!
◎自97年5月23日起,結婚雙方當事人須親自向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
    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,並可提前預約結婚登記日期(如要同時辦
    理遷入登記,請逕向遷入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)。
◎在國內結婚者應備文件如下(均繳驗正本):
     1、雙方之戶口名簿
     2、雙方之國民身分證
     3、印章(或簽名)
     4、最近一年內所攝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相片各1張
     5、結婚書約;6、換證規費每張50元。
◎自97年5月23日起,結婚必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始具效力,
    籲請民眾務必依照民法及戶籍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,保障自己
    個人權利。以往儀式婚係由結婚雙方當事人在公開場合且有2人以上
    證人舉辦結婚儀式,結婚即生效力,如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
    ,並不影響該結婚之效力;惟自97年5月23日起改為登記婚,結婚雙
    方當事人應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始生效力,結婚登記日即為
    婚姻生效日。民法第982條規定:「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有2人以上證
    人之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。
」民法親屬
    編施行法第4條之1規定:「中華民國96年5月4日修正之民法第982條
    之規定,自公布後1年施行。」爰自97年5月23日起,結婚雙方當事人
    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始生效力。
◎惟97年5月22日以前(包括97年5月22日當日)已符合舊法結婚之形
    式要件,或國外結婚已符行為地法者,其婚姻係屬有效,可由單方單
    獨辦理。
    即日起,受理97年5月23日後結婚當事人預約辦理結婚登記,結婚
    登記日得不限辦公日;非辦公日辦理結婚登記,採事先預約制。

˙受理時間及預約方式:
一、結婚登記受理時間(結婚登記應向結婚當事人一方戶籍所在地之
         戶政事務所申請):
(一)週一至週五:
         1、結婚雙方當事人皆設籍於臺北市者:上午8時30分至下午20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17時30分至20時,夜間延長時間未製發國民身分證)。
         2、結婚當事人一方設籍於外縣市者: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視一方戶籍所在地之外縣市戶政事務所夜間延長辦公時間而定)。
(二)非辦公日(週六、日及例假日):結婚當事人於週六、週日及例假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辦理結婚登記,須事先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預約結婚登記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,受理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17時。
二、結婚登記預約方式:
(一)電話預約:97年5月23日後準備結婚之新人,本所自即日起提供電話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預約,請於結婚登記日3日以前(不含例假日或國定假日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電洽(02)2306-2706分機4107,以利事前聯繫及人力調度服務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非辦公日(週六、日、例假日)辦理結婚登記,採事先預約制,請提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前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預約結婚登記日,如要同時辦理遷入登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記,請逕向遷入地之戶政事務所預約。
(二)臨櫃預約:請於結婚登記日3日以前(不含例假日或國定假日)來所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預約。
(三)線上預約:另開新頁,連結至「民政局-網路線上預約及申辦系統」。

璽卡婚卡喜帖設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1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